解析:
逮捕后家属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实际上相当简洁明了。
首先,需要撰写一份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若申请人因涉及刑事拘留而无法亲自递交,可将此申请书提交至相关的公安机关,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合适的担保人作为保障。
然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方可准予其进行取保候审:
(一)可能会受到管束限制、劳动改造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二)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