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在任何国家法律系统下,均认可强奸犯罪的行为主体包含男性群体。就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言,强奸罪被视为是普遍性的犯罪范畴,男性同样具备实施该类罪行的可能性和资格。倘若有男性借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对女性进行性侵犯,那么他将会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