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拐骗儿童罪通常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行为人多次有拐骗儿童的行为,或对受拐骗儿童实施奴役、虐待,甚至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由此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来严重心理压力、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3.如果行为人拐骗儿童的目的是作为人质,以此向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勒索财物,那么这就构成了绑架罪。此外,拐骗儿童的行为本身导致儿童受到伤害的,属于想象竞合犯。
4.以抚养为目的,通过偷盗或拐骗方式获取婴幼儿或儿童,然后再将他们出售的,应当按照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然而,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
因此,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主张,应当将拐骗儿童后产生出卖或勒赎目的,进而出卖儿童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儿童进行实力支配以勒索钱财的行为,分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并与拐骗儿童罪实行并罚。
5.需要注意的是,拐骗儿童罪所保护的法益并非监护权,而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身体安全。
因此,监护人也可能成为该罪的共犯。
6.“拐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欺骗、引诱,以及将儿童偷偷带走、强行夺取等行为,这些都符合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