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着37日后必定会被批准逮捕。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具有强制性意义的措施,它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保证自身不会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前提下,能够暂时摆脱被羁押的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37天是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所能达到的最长期限,而在这一期间内,若发觉需进一步以逮捕方式处理,则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然而,是否批准逮捕还将根据具体案情及其相关证据材料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