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倘若有人具备执行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的能力却故意规避执行,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法律惩罚。若其违法行为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可能需承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在这样的背景下,若某人因欠款不偿而被依法判处刑期,势必会留下案底。所谓“案底”,即是一个人因犯罪行径而被记载于案的历史记录,这一记录往往会反映在个人信用记录之中,从而对其社会信誉度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某人因拒绝履行判决而被判定有罪,那么他确实有可能会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