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所规定的一种刑事犯罪类型,其具体内容可概括为两大类别:
首先是“普通型职务侵占”,这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的从业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其次是“特殊型职务侵占”,这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公务员等特定群体,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此类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权益,同时也对职务的廉洁性构成了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