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在交警支队着手处理取保候审手续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常常要求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均须亲自签署相关文件,同时,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也有权利参与其中。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都能充分理解并接受取保候审所涉及的各项条件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