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被正式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需要存在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相关事实的确切发生;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能面临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更重刑罚的刑事处罚;
再者,通过实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手段尚无法有效地防止其再犯新案或者危害他人及社会安全。当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判定上述条件全部具备时,便会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批准对涉案人员进行逮捕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