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民事诉讼程序时,相关原告需依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若因故确实无法承担此费用,可向法院提出延后交纳或减少交纳的书面申请,甚至可以考虑寻求免除该项费用。然而,针对借钱不还这类债务纠纷案件,尽管当事人无法及时支付诉讼费用,但仍须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不可逃避责任。如遇经济上的困难,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适当的减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