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契约纷争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以下相关证据是必不可少的:第一,用以证明各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诉讼权利的证据材料:1.如果涉案被告人为自然人,那么应当提交清晰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2.若涉及到法人或者其他经济实体,原告方需出示这些实体的法定登记资料,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3.倘若有关企业的名称在诉讼争议事项中的法律事实出现之后有所变动,则原告方还需递交相关的变更登记资料。
其次,关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资料是必不可少的:1.能够证明租赁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相关凭证;2.租赁许可证以及租赁登记证明;3.用以证实转租行为合规性的相关证据;4.房屋租赁协议。
再次,能够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实际履行情况的相关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1.能够证明出租人已经实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并确保交付时机房屋状态良好的证据;2.关于承租方执行该租赁协议情况的证据,例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的发票或收款收据等。
最后,应提供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金额的计算清单。在房屋租赁契约纷争案件中,若原告诉讼请求中有具体的要求金额,原告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计算清单以供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