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应当严格依照关于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数限制的规定,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若因实际情况导致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现场记录并通告被告人。在此过程中,各人民法院应当坚决维护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必须予以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如不符合起诉条件,则需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方,享有上诉权。因此,当遇到他人拖欠债务的情况时,您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也可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交起诉状时,务必详细阐述您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若因实际情况无法书写起诉状,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法院在收到您的起诉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将结果通知您。若法院最终决定不予受理,您仍保留上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