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不是从合法婚姻里出生的宝宝也能享受到跟结婚后生的小孩同样多的权益。当法官们要作出关于谁来照顾小朋友的决定时,他们会综合考虑一些重要的因素,比如小朋友能够得到最好的生活、看那对家长更适合抚养这个小孩、还有如果小孩长大了有思考的能力的话,也要听取小朋友自己的想法。要是这个小朋友还没到两岁大,妈妈通常会被优先考虑来担任监护人;如果已经两年大了但是又还不到八岁,法庭就会看看两边的家庭环境和经济状况怎么样,谁更适合担任监护人;可是等小朋友们过了八岁,法官们就要尊重他们自己的看法,再来考虑其他的因素来做出最后的判定。不管是爸爸还是妈妈,只要没有亲自养育这个小朋友,都得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