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因打架斗殴而导致双方均受轻微伤害的状况下,此类事件并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刑事案件标准,因此不会受到法庭审判,也就无需判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该情形之下,主要涉及的是从行政责任到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关于轻微伤害案件的处理,警方将依据具体案情酌情处置。若经协调各方达成共识,便可免于进一步的惩罚;反之,若无法达成妥协,涉事方甚至可能需要面临罚款或者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惩戒。与此同时,受害方有权向加害方提出承担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相关经济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