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诉讼书可以采取手写的形式进行提交。这是因为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仅明确规定了正式诉讼文书应包含的具体内容,但对于诉状的载体(即手写或打印)则未作任何严格要求。
然而,从实际情况出发,绝大部分的律师及诉讼参与者都会倾向于使用打印机输出的方式制作诉状。
此外,提起诉讼时,必须将诉状递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并且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若在撰写诉状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采用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相关的被告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