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对于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设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时亦可对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数额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若所设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话,受损方有权寻求法律或仲裁机构的支持以提升违约金金额;反之,如果过高,则违约方有权利申请降低到合理程度。另一方面,当事人还可依据我国相关担保法中所载明的内容,约定由其中一方交付定金给另一方,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基础。当债务人按照合同履行其债务之后,定金将被理解为其应得款项或是应当收回。当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在合同中的债务责任时,他便失去了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应当承担的债务,那么接受方就必须双倍返还已经收到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