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七十六条以及第一百七十九条的法规规定,若涉及男童的借款违约情况,债权人可依法依据或者双方约定来向该男童施加还款之责。在遭遇男童不履行偿还债务之时,债权人有权选择由国家法律规定并设定的一系列减轻民事责任的措施,如强制索回受损财产(也就是要求男童进行还款)或主动提出赔偿损失等程序。若拖欠行为持续发生,债权人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状,要求法庭对其提出的偿还义务进行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发现该男童仍然拥有实际财产,债权人仍有权利请求法院实施财产保全行为,以保障相关决定与权益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当涉案男童属于未成年群体时,他的父母或是法定监护人将承担起相应的法定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