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欠了你300块钱不还的话,你就得找人民法院来帮帮忙.你只需要写个起诉书递上去,法院就会把这个事儿记得牢牢的,然后告诉那个欠钱的人他摊上大事儿了.但万一你觉得自己不会写字,那也没关系,你可以跟法院这么说:"我要告他,请你们帮忙记录下."这样一来,法院依然会帮你处理好。
至于那个欠债不想还钱的人,法院会按照事实和法规做出判决,让他归还你这笔钱.但是如果他还是不听话,就是搞赖皮不肯还钱,那么你就可以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国家的力量来帮助你收回这些钱了.而且还有可能把事情变得更加严重可能就要面临惩罚,甚至会被法院扭送到公安局去了。这样子一来,你的合法权益就能真正被维护了。所以就算别人欠你钱不还,你也不用害怕,只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证能够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