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帮信罪与诈骗罪乃是两种迥异的犯罪类型,两者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均有着详尽而独特的定义与规定。帮信罪主要指向对他人借由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协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诈骗罪的明确规定,若诈骗公私财产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倘若某个人的行为满足了诈骗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他将被认定为犯有诈骗罪,并且根据其所骗取的财产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应受何种刑罚。然而,如果该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帮信罪。若其行为同时触犯了诈骗罪和帮信罪,那么便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被告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诈骗罪或帮信罪,以及是否还涉嫌其他犯罪。若被告同时触犯了诈骗罪和帮信罪,那么他很可能会因诈骗罪而被判刑,因为相较于帮信罪,诈骗罪的惩罚力度往往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