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倘若以盈利为动机实施赌博行为,并涉及到召集众人参与赌博或将赌博作为谋生手段之一,且在此期间所聚敛的赌资总额已逼近千万大关,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触犯“赌博罪”相关法律条例。而针对此类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将综合诸多关联要素进行权衡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赌资数额、是否存在明确的盈利意图以及是否涉及组织他人参与赌博等行为。若个人赌博行为与上述条款中所述情况相符,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