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经过县级的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法院已执行,但对方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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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对方可以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对方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