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严格定义与详细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轻微伤情并不符合该法条款中所阐明的“致使人员重伤、致人死亡或导致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遭遇严重损害”这一严重情况。因此,在涉及轻微伤势的案例中,此项法条无法作为定性罪名及量刑的依据。假如肇事者的行为并未产生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类严重结果,针对这种轻微伤势的实际状况,有可能肇事者不会被判定为犯下交通肇事罪,这时可以参照其他相关的法令法规进行处理及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