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针对欠款未予偿还的诉讼请求被退回,那么司法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之内做出裁决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或者在同样的期限内决定予以立案审理,并在此之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当事人。若该类案件存在疏漏或未满足法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表示不予受理此类请求。如被告人对此裁定持有异议,可依法提出上诉。倘若您的案件不幸被退回,您可以依据法院所出具的裁决书来了解具体的退回原因,并按照法院的指导意见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若法院最终裁定不予受理,您可以考虑重新撰写起诉状,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全面、充分地准备起诉所需的各项材料。若对法院的裁定结果存在异议,您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