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存在偷逃税收行为的惩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务部门将依法追讨企业未及时缴纳或少交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其次,需针对越过数额范围的企业未缴纳或少缴纳的税款,按严重程度处以50%至五倍的罚款;
再者,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基于现行各法律法规,企业存在故意制造、篡改、隐匿,甚至擅自删减会计账簿、记账凭据等行为,或故意在会计账簿中虚增或减少相关开支与收入,或在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要求后仍然逃避申报或故意提供虚假的申报信息,以致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都被定义为偷逃税收。在此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利追回企业拖欠或少缴的税额、滞纳金及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扣缴义务人如采用上述各种非法手段,故意欠缴或少缴已经扣除或收取的税额,税务部门同样有权依法追缴其相应的不合法所得,包括欠缴或不足的税款及滞纳金,同时也要进行至少50%及最多5倍程度的罚款。
如若此类行为涉及犯罪问题,则责任人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