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记住,国家新出炉的《民法典》规定了,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那就赶紧在接下来的3年内找个法庭来告对方。这是从你知道有这事开始算起的。要是超过20年还不去维权,那可就没戏。当然了,还有些特殊的情况,比如你要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期的话,人家也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的。那么我们来聊聊,要是10年前借出去的钱,现在还能不能去起诉?这里头可是涉及到诉讼时效的事儿。如果你是刚刚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这个事儿已经是10多年前的了,而且中间没有出现过什么特殊情况导致诉讼期限中断或停止的,那根据上面说的那些条款,这种情况下,你去告别人法庭可能不支持你。不过,假如这个事发生才没多久,而且你又有特殊情况,或者愿意去法院申请延长时间,那这个案子又可能能受理了。所以说能不能打这个官司,还得看具体是啥时候借的债,怎么算诉讼时效,还有就是有没有出现过时效中断或停止的状况。如果你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这段时间,以现在的法律来说,你可能没法通过法院这个渠道把借款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