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去告状的时候得有足够的证据才行,才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是真的。要是你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的话,那这张欠条其实就是书面证据,也是能直接证明你跟债主之间是有债务关系的那种。但是这里面还有个小细节,并非所有证据都能用。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有规定,证据得确认真实后,才能用来判断事情真相。所以说,如果你手里只剩一张欠条,那你还得想办法证明这张欠条是真的,而且还是合法的,也得跟你告状的那件事有关联。举例来说,比如这张欠条上面的签字或者印章,你要怎么证明它是真的?你们之间到底因为什么产生了这个债务关系?还有就是那个欠钱的为什么没把钱还给你等等,这些都是你需要证明的东西。倘若你除了这张欠条以外再没有别的证据了,那很遗憾地告诉你,光凭这么一张欠条并不足以完全证明债务关系的成立,这样到最后裁判的结果可就要受影响。当然,要是你能找来其他证据象是银行汇款记录,或者有第三方人证,甚至如果债务方都亲口承认了之类的,那这些新证据是可以跟那张欠条互相印证,加强其可信度的。再说了,如果法官觉得为了了解案情需要更多的证据,他是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去搜集的。总而言之如果你只有一张欠条的话,那你还得想法子多弄些其他的证据,好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其次,对于所有的证据,你要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审查核实,保证判断案件准确无误,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