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校园暴力行为都将面临法定性的刑事判决。
首先,如若殴打他人的行为未涉及到相应程度的人身损害,则将遭受如下行政法律的制裁:
1.在校园内发生的暴力事件中殴打他人者,或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组织者,其将面临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稍显轻微者,可能遭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罚款金额为五百元以下。
3.但若其中存在以下情况任意一种:
(1)结伙实施殴打及伤害行动;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之人或六十周岁以上长者;
(3)屡次实施殴打及伤害行为或一次性打击伤害多名对象者,其将面临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以罚款金额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然而当涉案人员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或是已经成年却初次触犯治安管理规定时,将免于拘留处罚,仅需支付罚款即可。
其次,如果有人在校园暴力中对他人实施了致人轻伤乃至更严重伤害的行为,那么他们就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因此面临如下的惩罚:
1.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罪行,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法刑罚。
2.如若殴打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身受重伤,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更为严肃的法律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