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职工应得工资等于8000人民币元整,在扣除了大约为1280人民币元的五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后,总计还需承担约240.00人民币元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包含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员工应得工资的8%、医疗保险的费用为2%、失业保险费则为1%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5%,由于地区和用人单位的政策因素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例会有所差异)。
然后再依据个税法规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得到了以下结果:(实际工资8000元减去各项五险一金成本1280元再减去免税额3500元)乘以10%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利率,再加上105%的速算扣除率,最后得出结论,这位职工应当缴纳217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到手的工资金额将是674.03元。社会保障中涉及到的是您本人和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同步承担所需的费用。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双方(也就是企业的雇主和劳动者)关于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比例应该符合如下标准:养老保险部分,企业应该支付薪资的20%,而劳动者个人则需要承担8%;
至于医疗保险部分,企业应负担其薪资的6%,同时劳动者个人也需要支付2%;至于失业保险部分,企业应支付其薪资的2%,而劳动者个人只需支付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