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你们提交过来的案子,它花的时间长短,还有怎么个流程,这都是要看你这个案子难不难、还有审理过程中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些因素去决定。如果你这个案子,法官觉得用那个叫“简易程序”的东西就能搞定的话,那他们就要在收到你的起诉状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最多给你三个月的时间把事情给解决了。但是,如果审理过程中出了什么事儿,比如案子不适合用简易程序,那就得转成用“普通程序”去处理。
此外,他们还应该在你这个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快到的时候,做出一个决定出来,然后把结果告诉你和你的对手,告诉你们要从哪天开始用普通程序审理。所以说,你这个借贷官司到底要开几次庭,要用多久才能审理完,其实法律上并没明文规定,这主要还是看你这个案子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如果你的案子很简单,事实也很清楚,那可能一次或者两次开庭就够了;但如果案子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或者出现了别的特殊情况,那开庭的次数可能就会多一些。审理期限的延长和程序的转换,也是要看你的案子需不需要,以及法院是怎么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