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拖欠别人的钱款,然后被人家告上法庭了的话,那你得乖乖的去履行已经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些民事判决、裁定、调节书什么的,当然还有其他需要通过我们法院来搞定执行的法律文件。如果说,某一方就是坚决不肯履行这些东西,那对方就能直接找咱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让负责审判的法官帮忙转交到专门的执行员那边去处理。如果这个被执行者没有按照已经下达的执行通知去完成法律文书规定的那些义务,咱们法院是有权利去相关单位查询下他的财产状况的,而且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这个被执行人的财产。咱们法院在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时候,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都不能超过这个被执行人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所以,如果你欠别人钱不还被人告上法庭了,那搞不好就会面临财产被查、扣、冻、划或者变卖的风险,为了能让债主们把钱给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