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的朋友欠了你现金老不还的话,那你就得找法院去告他了,而且要把这玩意儿叫做“诉状”给人家看。不过如果你真的觉得写这个有点难的话也没问题,因为你是可以用嘴巴说出来的,让法院的人把你说的都记下来然后再跟你那个欠款的朋友说。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里,你作为原告,就是那个被欠钱的人,你得想办法拿出证据来说明你朋友确实欠了你钱还没有还。假如你因为某些原因自己没法收集到这些证据的话,你也是可以请法院帮你找的。法院会很认真负责地去查你提供的所有证据。在实际操作中,你可能需要准备下面这些东西做为证据:
1.你们之间签过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条,这样就能证明你借给他钱这件事以及具体借了多少。
2.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或者其他任何能证明你已经把钱给了他的凭证。
3.找个证人证明你曾经跟他借过钱这个事情。
4.你们之间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电话录音之类的,只要能证明你催他还钱就行。当你把这些证据都准备好了之后,你就可以去找法院告他,让法院判他还你钱。如果法院最后判他还你钱,但是他还是不肯还,那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