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情况下,合同诈骗罪属于国家公诉之范畴,并非自诉案件。在这一犯罪行为中,行为人会通过欺诈手段,如捏造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方式,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达到其不法占有的目的,并因此从受害者处获得大量财物。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全面调查,检察机关则进行深入审查,对犯罪行为进行指控。然而,若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但被害者拥有充足证据表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对其人身权或财产权构成了严重侵害,且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未能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追究,那么被害者有权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