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网络贷款案件中被起诉并未出席开庭审讯,法院将有可能在您缺席的情形下继续展开审理及做出判决。这种处理方式于您而言极为不利,因您错失了在法庭现场为自身辩护以及提交相关证据的宝贵机会。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与陈述,对您作出对您不利的裁决,这可能意味着您需承担更为沉重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更高额的还款金额、利息以及违约金等。此外,在缺席判决之后,倘若您未能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可能导致您的财产遭受查封、扣押乃至冻结,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