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虽无明文规定对“不起诉决定书”的具体送达方式,然而根据法律条文,关于是否不起诉的决定应予公开宣告,且须将相关的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至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属单位手中。
再者,若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当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亦应对公安机关进行送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