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关于保险合同的争议,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1.协商:这主要是基于《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寻求共同点并保留分歧,以自行解决纷争的方法。
2.仲裁:当合同双方就某一事件或问题产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依据申请,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3.诉讼:这是依法提起以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途径。
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另一方则作为应诉方。如果当事人一方认为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未能充分满足其诉讼请求或者存在不当之处,那么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该方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