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产权方面所引发的争议,可采用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这四种主要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其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互惠的基本原则,在私密且独立的环境中展开和解谈判;若未能达成和解,则可以考虑请求第三方介入以进行协商处理。倘若经过上述尝试仍难以化解矛盾,那么便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仲裁结果仍然无法令各方满意,那么最终的选择便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