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某些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元涉嫌盗窃行为的具体判决和罪行判定,需要基于多个方面予以综合分析与评估。通常来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1,000元且不超过3,000元时,将被判定为“数额较大”。
然而,倘若犯罪分子实施了诸如多次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进行盗窃、持有凶器进行盗窃或秘密窃取等特殊盗窃行为,即便实际盗窃金额尚未到达上述标准,亦有可能依法构成盗窃罪。具体到该案件中涉及的仅仅是1,600余元的财产盗窃行为,从我国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来看,其可能尚未满足盗窃罪的定罪标准,犯罪嫌疑人面临的将会是由治安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处罚,例如拘留、罚款等。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其他一些地区,由于当地对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有所不同,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因此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