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庭开庭之后做出裁判时所涉及的时间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对案件复杂性以及实际状况的综合评估与判断。一般而言,对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那些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判期限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