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相关规定,可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予以了解。
根据该解释中的规定,案件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通常为十五个工作日。具体理由如下:对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应进行严谨仔细的审查,并需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争议是否成立的判定。若某一方对该裁定结果表示不满而提起上诉,则第二审判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召开公开庭审理并作出书面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