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个环节:
1.原告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完备的起诉状和副本以及相关联的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接收到原告所递交的所有文件与资料后,会对其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工作;
3.在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综合各方因素之后,人民法院会向原告作出正式的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立案处理;
4.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的第五天开始,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将会被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会通知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5.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必须按照要求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6.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以进入到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
7.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