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其次,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将其划为国有,否则均属集体所有;
最后,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同样属于集体所有范畴。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