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遭遇欺诈行为而被迫支付定金,则当事人可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便可诉诸法律,寻求法院的公正判决。但若情况已达至构成诈骗犯罪的程度,也应毫不犹豫地向公安机关举报。
定金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方为确定购房意愿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如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定金将自动转化为购房款。
然而,若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买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以弥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