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免予裁处之事项,须向当事人发出相应之决议书以及告知文书。在特定情况下,对未经许可进行行政经营的行为,若情节轻微且能及时纠正,未产生任何实质性损害结果者,可免于行政处罚。
此外,如存在其他法定情形,亦可考虑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