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的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被执行人所占有的可移动资产、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能有限的特定动产能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尤其是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及其他资产的冻结期限,经司法实践明确,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处理诸如动产的查封问题上则需要注意,其具体时间上限不得超过一年;
至于查封不动产与冻结其他各类财产权益,这两者的期限也都有相应设定,分别不能超过两年——当然,关于这些具体期限的规定,最终仍需要遵循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来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