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行为本身通常并不会立即引发个人信用卡授信额度的显著下调。实际上,信用卡额度的调整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如持卡人自身的信誉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消费行为习惯等等。尽管如此,当离婚导致个体的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改变时,例如收入水平大幅度下滑或者债务负担由此加重等情况,这样的状况可能会客观上对银行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产生影响,进而有可能导致其信用卡额度被相应地调整。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授信管理制度,根据持卡人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信用卡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必要时可以要求持卡人落实第二还款来源或要求其提供担保。
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名下的多个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分期付款总体授信额度、附属卡授信额度、现金提取授信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最高授信额度等合并管理,设定总授信额度上限。商务采购卡的现金提取授信额度应当设置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