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对于风险极度厌恶;
(2)存在其他能够达到相同目标且风险较低的替代方案;
(3)投资者缺乏消除或转移风险的能力;
(4)投资者无法承受该项风险,或者即使承担风险也无法得到充分的补偿。
2.损失控制策略损失控制并非是彻底放弃风险,而是通过制定详细的计划以及实施相应的措施,以降低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是减轻实际损失的严重性。损失控制的过程涵盖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控制的主要目标在于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而事中和事后的控制则主要致力于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3.风险转移策略风险转移,是指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将原本由出让方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受让方。通过实施风险转移策略,有时候可以大幅度降低经济主体所面临的风险水平。风险转移的主要途径包括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方。
(2)保险转移。保险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手段之一。
4.风险自留策略风险自留,亦称为风险承担,意味着一旦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会动用当时所有可用的资金进行赔偿。风险自留包括无计划自留和有计划自我保险两种类型。
(1)无计划自留。这是指在损失发生之后,从收入中提取资金进行赔偿,而非在损失发生之前预先做好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未能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或者错误地低估了与风险相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时,便会选择无计划自留的方式来承担风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资金储备的方式应谨慎使用,因为一旦实际总损失远超过预期损失,很可能导致资金周转不灵。
(2)有计划自我保险。这是指在可能的损失发生之前,通过制定各种资金安排,确保在损失发生后能够迅速获得资金以弥补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是通过设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