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造成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以下几种情形亦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
1、当事人在酒后驾驶车辆;
2、驾驶人未持有有效驾驶证或擅自将车辆转交给无相应资格人员驾驶;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