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债务契约(即俗称为欠条)一般情况下会规定其有效期。而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有效期”实际上指的即是法律上所称的诉讼时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来看,若债务契约上已明确标注出还款日期的话,则自该还款日期往后推移一日开始计算,并长达三年的时间称为法定诉讼时效;反之,若债务契约并未标注明还款日期,则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确立之日起算,终期可延长至最长二十年的时限。
然而,在具体案件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应当对此保持警惕,尽可能地在诉讼时效到期前主张自身权益,以避免由于时效方面的问题导致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