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限制人身自由之行为,其所触及的刑事罪名往往繁多复杂,其中最为普遍且严重的当属非法拘禁罪。所谓“非法拘禁”,即是指在无合法权力或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拘留、监禁等)剥夺他人的自由行动权利,侵犯了他人生理上的自由和行动自主性。此类侵害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无疑对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公民基本权益造成了极大威胁与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