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径恶劣、无理取闹且对他人造成伤害以及公私财产进行恶意损坏和侵占的行为,被称为“寻衅滋事”,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罪名。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做出那些无谓挑衅、滥施暴力、频繁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亦或是在公共场所滋生纠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种种行为。这种罪行的表现方式五花八门,其中包括了但不仅止于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等各种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