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开具调档函所需文件如下:
1.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本以及复印件;
3.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或是接受单位所出具接收信函,如有;
4.若成功考入研究生院,则需提供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附上研究生录取院校的调档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